各分校、学院、工作站:
根据国家开放大学《关于评选国家开放大学招生工作优秀集体和优秀个人的通知》(国开招[2014]2号)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招生工作,加强招生工作内涵建设,提高招生工作水平,决定开展招生工作优秀集体和优秀个人评选表彰活动。根据我省实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与名额
(一)优秀集体:省电大或县级电大(含分校、学院或工作站,下同)具体承担招生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各单位推选1个候选集体。省校根据招生工作综合情况,从全省推选集体中遴选3个候选集体推荐到国家开放大学评选。
(二)优秀个人:省电大或县级电大从事招生工作的专职管理人员。各单位推选1名候选个人。省校根据综合情况,从全省推选个人中遴选3名候选人推荐国家开放大学评选。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集体
1.招生工作指导思想明确,能正确处理规模、质量、结构、效益的关系,在广播电视大学系统战略转型进程中,积极采取措施,保证招生工作的有效衔接与平稳过渡。
2.在招生工作中严格执行相关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自觉维护国家开放大学办学声誉,操作规范,所在学校或教学点近3年来未发生违规招生和违规办学行为。
3.重视落实教学点设置与管理、招生宣传、招生过程管理、入学资格审核、学生权益维护等各方面工作,及时完成招生工作各阶段任务,工作质量较高。
4. 重视招生队伍建设,保证招生队伍稳定,并积极开展相关培训、研讨等工作,提升招生队伍的工作能力和水平。
5. 具有开拓精神,关注新形势下社会人才需求和学生学习需求变化,在实践中探索国家开放大学招生模式创新,积极参与国家开放大学相关改革试点工作。
6.截至2014年3月31日,开展国家开放大学(包括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招生工作满两年以上(含两年)。
(二)优秀个人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坚持规范管理,有较强的主动服务意识,工作成绩突出,无违规招生行为。
2.熟悉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流程和要求,努力优化工作方法与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3. 具有较强的发现问题与解决问题的能力,能够妥善处理各种突发事件与问题。
4.积极钻研业务知识,具备一定的理论水平和研究能力,有招生工作研究或相关课题研究成果。
5.截至2014年3月31日,从事国家开放大学(包括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招生工作满两年以上(含两年)。
三、评选方法与步骤
1. 国家开放大学成立招生工作优秀集体和优秀个人评选委员会,负责组织本次评选工作。
2.候选优秀集体和优秀个人由所属分校(学院)统一推荐,省电大初评,择优推荐至国家开放大学。
3.分校(学院)于2014年4月16日前,将推荐的候选优秀集体和优秀个人名单及相关材料纸质版报送省电大。同时发送推荐材料电子稿。
推荐材料包括:《国家开放大学招生工作优秀集体推荐表》(附件1)、《国家开放大学招生工作优秀个人推荐表》(附件2);被推荐的候选优秀个人撰写的招生工作研究文章(或分析报告);其他相关材料。过时未报或未按要求报送推荐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参加评选。
国家开放大学优秀集体和优秀个人评选结果于5月30日前公示,拟于2014年国家开放大学招生工作会议上公布评选结果。
附件1:国家开放大学招生工作优秀集体推荐表
附件2:国家开放大学招生工作优秀个人推荐表
贵州广播电视大学
2014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