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校、学院:
根据《关于印发国家开放大学2014年秋季入学资格审核方案的通知》(国开招〔2014〕7号)和《贵州广播电视大学关于印发2014年秋季招生方案的通知》(黔电大校字〔2014〕81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现就做好国家开放大学2014年秋季学生入学资格审核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审核基本原则
入学资格审核是招生工作的重要环节,也是问题易发、多发环节,各分校(学院)、工作站(学习中心)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学校现行关于入学资格审核的制度规程和各专业教学实施方案的相关要求,部署好、组织好、落实好入学资格审核工作,切实把好入口关。
各分校(学院)要按要求组织做好入学资格初审学生和数据修改工作,认真检查、整理学生提交的入学审核材料,不得未经审核和复查而直接上报学生数据,坚决杜绝出现学历证明材料造假、使用无效或套用电子注册号等各类违规情况。建立首审责任追究制度,对于审核不认真、甚至主动协助学生造假骗取入学资格的个人,要求分校(学院)或工作站(学习中心)对相关人员进行严肃处理,违反法律法规、造成恶劣后果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对于出现此类问题的单位,我们将进行通报批评,并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削减招生计划、暂停招生等处理。
二、审核对象及要求
专科层次的招生对象为具有普通高中、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和中等专业学校及以上学历者;本科(专科起点,以下简称本科)层次的招生对象为具有国民教育系列相同或相近专业高等专科(含专科)以上学历者。
专科护理学专业招生对象仅限于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专业对口并持有护士执业资格证书的在职在岗卫生技术人员。
专科药学、药品经营与管理专业招生对象仅限于在职卫生、医药行业技术人员。
本科护理学专业招生对象仅限于护理学专科毕业、持有护士执业资格证书的在职在岗卫生技术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