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校(学院)、相关部门:
2015年招生工作在学校党委、行政的正确领导下,在全省分校(学院)、工作站(学习中心)的齐心努力下,顺利完成了各项任务,招生规模和在校生规模进一步扩大,办学能力进一步加强。在这一年的招生工作中,涌现出一批凝心聚力、措施得力、成绩显著的集体,也涌现出一批埋头苦干、兢兢业业、无私奉献的优秀个人。为进一步调动招生工作人员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招生工作规范有序进行,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2015年度招生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一)先进集体
全省电大各分校(学院)、工作站(学习中心)、继续教育学院。
(二)优秀个人
各分校(学院)、工作站(学习中心)、继续教育学院、省校招生就业指导中心专职从事招生工作的在编人员,从事招生工作满一年以上(含一年)。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
1.招生工作指导思想明确,能正确处理扩大规模和保证质量的关系,招生规模能保持稳定。
2.严格执行电大招生的各项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自觉维护电大办学声誉,所在学校及下属教学点未发生过违规招生办学行为。
3.及时完成各阶段工作任务,在教学点设置与管理、招生宣传、招生过程管理、入学资格审核、学生权益维护、学生基本信息采集准确性等方面运作规范、措施得力、成绩突出。
4.能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和收费项目进行收费,能按规定及时、足额上缴上级电大的各项费用。
5.完成全年招生任务,分校(学院)开放教育、成人大专在校生规模1500以上,工作站(学习中心)开放教育、成人大专在校生规模500人以上。
(二)优秀个人
1.规范管理和主动服务意识强,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管理水平。所在分校(学院)或所属县级电大未发生过严重违规招生行为。所在学校全面完成全年招生任务。
2.熟悉电大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流程和要求,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成绩突出,在招生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3.努力学习和钻研业务知识,积极参加研究当地社会教育需求和招生问题,有清晰的招生工作思路和解决问题的办法,招生工作能力强水平高,有招生工作研究或相关课题研究成果者优先。
4.各分校(学院)在分解名额时应向基层电大倾斜。基层电大在校生人数应在300人以上,并综合考虑推荐人选的先进性,由分校(学院)把关。
三、评选办法
(一)先进集体
由省校根据全年招生注册数据和年终在校生规模为核算依据,按照评选条件开展评选,数量不限,达标多少评选多少,无需各单位自行推荐。
(二)优秀个人
1.以分校(学院)为单位推荐。2015年12月29日前,将《贵州电大2015年度招生工作优秀个人推荐表》(见附件)电子版发送至省校,同时将推荐个人名单及相关纸质材料扫描件发送至305813427@qq.com。过时未报或未按要求报送推荐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2.名额分配原则
分校(学院):全年招生注册(含开放教育、一村一、成人正式生,下同)3000人以上的,优秀个人5名;全年招生注册2000人以上的,优秀个人4名;全年招生注册1000人以上的,优秀个人3名;全年招生注册500人以上的,优秀个人2名;全年招生注册500人以下的,优秀个人1名。
省校:继续教育学院招生优秀个人2名,招生就业指导中心1名。
3.2015年名额分布情况
根据分配原则和数据分析,2015年先进个人名额为46人,具体分布情况如下:
开放教育学院 5人 遵义分校 5人 黔东南分校 5人
铜仁分校 5人 黔南分校 4人 毕节分校 4人
黔西南分校 4人 安顺分校 3人 六盘水分校 2人
贵阳分校 2人 水钢分校 2人 011技校 1人
贵航分校 1人 招就中心 1人 继续教育学院 2人
(三)省电大对先进集体和各分校(学院)上报的个人进行组织评选,并在全省电大招生工作会议上进行表彰。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老师 陈老师
地 址:贵阳市观山湖区云潭南路3号
邮政编码:550023
电话(传真):0851-86867111
邮 箱:30581342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