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2016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黔招考成〔2016〕13号)精神,为做好我校2016年成人高考网上录取工作,确保网上录取工作的顺利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中起点升专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文科:100分理科:116分
艺术(文):70分艺术(理):81分
二、录取时间、方式及地点
(一)录取时间
2016年12月1日—2016年12月31日
(二)录取方式及地点
1.录取方式:全部实行计算机远程广域网方式录取
2.远程录取地点:各分校(学院)
(三)投档录取各阶段时间安排
1.第一志愿投档录取时间:
2016年12月1日—12月19日
2.调剂志愿投档录取时间:
2016年12月20日—12月26日
3.省内院校录取名册审批时间:
2016年12月27日—12月31日
4.2016年12月31日后不再进行补录
三、录取组织机构名称及人员
(一)领导组
组长:李皖
副组长:龚辉钱庆生徐伟徐扬
成员:刘衍丽胡大力薛月琼徐敏张安瑾
王兴国傅强张萍李光和袁亚波
罗文金郝致清戴明辉邓咏梅李江波
(二)招生监察组
组长:李光和
组员:安战全
(三)综合录取组
组长:邓咏梅副组长:李江波
组员:吴异、鲁丽及相关分校招生录取人员
(四)系统技术组
组长:戴明辉
组员:岳忠义
(五)后勤保卫组
组长:袁亚波罗文金
组员:张进牛忠江
四、各组织机构职责
(一)录取领导小组职责
负责本次录取工作的领导、管理,对各职能组及各分校的工作进行统筹协调。处理主要工作事宜和特殊问题,对各录取环节进行检查等。
(二)招生检查组职责
负责对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和检查。
(三)综合录取组职责
1.录检管理。按照网上录取政策原则对各分校实施录检检查,直接面向分校联系,进行退档、预录取数、计划执行情况的审核,做好日常阅档工作;及时向有关职能组和领导小组反馈分校需求情况和意见;保管好录取进程中的材料,处理分校诉求。
2.审核管理。负责对录检审查通过的信息做进一步审核确认。
3.将IP地址、登录名、密码、录取时间,通知远程录取的分校。
4.及时了解各分校在录取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上报领导小组,通知有关职能部门及时处理。
5.投档管理。按照指令对分校进行投档操作、预投档操作、批件投档操作、征求考虑投档操作、以及特殊操作等。
6.数据处理。对录取进度及最终结果进行统计、分析和通报。
7.打印新生录取名册,处理录取费缴纳等后续事宜。
(四)系统技术组职责
1.网络维护。对外部网络系统、www服务器、网管、www信息发布等的维护。
2.软件维护。维护范围为网上录取系统软件、运行参数、运行环境结合、Windows等。
3.硬件维护。包括所有机器设备、网络设备、网络系统的维护。保证网络和软件系统正常运行。
4.安全系统管理。负责系统安全、防火墙安全方案设置与实施,计算机病毒防治等。
5.分校计算机操作指导。对本地局域网进行录取的招生分校人员进行计算机操作指导。
(五)后勤保卫组职责
1.负责保卫、安全、卫生工作。
2.负责录取工作期间的电源供应正常。
五、保密及网络维护制度
(一)招生网络与学校校园网实行物理隔离。
(二)确保省招生办FTP服务器IP地址、www服务器IP地址、端口号和登陆用计算机IP地址、登陆用户名、密码的安全。
(三)网上录取期间,现场实行封闭管理。场内所有工作人员必须佩戴由学校统一制发的录取场所“工作证”。非工作人员一律不准进入录取现场,确保招生场所、以及网络系统和数据的安全。
(四)参加录取的工作人员必须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各项招生政策,模范遵守招生纪律,严格执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在录取期间,工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录取场地。
(五)录取中如网络出现意外事故,学校责成网络技术人员全权负责,并及时与省招生考试院取得联系,采取相应的专线电话上网予以弥补。
六、远程录取的基本条件及工作保障
为确保招生期间录取工作的顺利开展,保证系统和数据的安全,配备招生办公室一间、专用计算机四台、激光打印机、传真机、专线电话机等设备各一台。
七、重要注意事项
(一)根据考生所填志愿录取结束以后,再进行“服从调剂”志愿的录取工作。对因计划已录满或因生源少不能开班的上线考生,根据其填报的“服从调剂”志愿,调剂录取到计划尚未录满的专业,未填报“服从调剂”志愿的考生作按自然落选处理。
(二)因生源少不能开办的专业,各分校(学院)须于2016年12月9日前以书面形式报送省校招就中心,经批准后及时报省招生考试院办理考生电子信息档案退档手续。
(三)院校内(各分校、学院之间)同类别专业及不同学习形式之间的调剂录取工作,需向省校招就中心报备,统一安排。
(四)如有报考其他院校的考生申请调入我校的,具体程序如下:
1.落选考生填写“调剂录取申请表”(见附件)交到相关分校、学院。
2.调入的分校、学院在“调剂录取申请表”上签字盖章后,汇总报省校招就中心,由省校招就中心统一报贵州省招生考试院批准后再办理调剂录取手续。
八、其他事项
(一)各分校、学院应成立相应领导工作小组。省校负责指导、协调分校之间的计划调整,以及与省招生考试院的联络工作,共同完成招生录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