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校(学院):
根据《关于国家开放大学2019年春季招生申报工作的通知》(国开招〔2018〕4号)精神,结合实际,现将2019年春季招生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开设专业
(一)开放本科
1、专起本专业20个
金融学、法学、学前教育、小学教育、汉语言文学、汉语言文学(师范方向)、英语、广告学、广告学(设计与制作方向)、数学与应用数学、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土木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护理学、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会计学、财务管理、公共事业管理(卫生事业管理方向)、公共事业管理(学校管理方向)、行政管理、物流管理。
2、高起本专业5个
工商管理、会计学、学前教育、汉语言文学、行政管理
(二)开放专科专业42个
金融管理、证券与期货、保险、投资与理财、法律事务、汉语言文学、英语(师资培养方向)、英语(经济贸易方向)、英语(国际旅游方向)、广告设计与制作、传播与策划、建筑工程技术、建设工程管理、道路桥梁工程技术、工程造价、水利水电工程管理、护理、工商企业管理、市场营销(营销与策划方向)、市场营销(市场开发与营销方向)、会计、公共事务管理(学校及社会教育管理方向)、旅游管理、酒店管理、室内艺术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设计、物业管理、药品经营与管理、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汽车营销与服务、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计算机网络技术(网络管理方向)、计算机网络技术(网页设计方向)、计算机信息管理、药学、电子商务、物流管理、学前教育、小学教育、文秘、社会工作(老年方向)、人力资源管理、行政管理、老年服务与管理、数控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
(三)“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
1、本科专业1个
园艺
2、专科专业11个
作物生产技术、设施农业与装备、休闲农业、茶树栽培与茶叶加工、畜牧兽医、农业经济管理、行政管理(村镇管理方向)、工商企业管理(乡镇企业管理方向)、园艺技术、林业技术、园林技术。
(四)“新型产业工人培养和发展助力计划”专业8个
计算机网络技术(网络管理方向)、计算机网络技术(网页设计方向)、采矿工程、煤矿安全技术与管理、数控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数字媒体艺术设计、物流管理、计算机信息管理。
二、申报要求
(一)新增专业
教学点(学习中心)新增专业,应在“国家开放大学招生管理系统”内填写拟新增专业基本信息及师资情况等内容,确保每个专业师资数量不少于6个(专职4个,兼职2个),并提交拟新增专业纸质报告和相关材料报省电大审批。每个教学点(学习中心)每季新增本科、专科专业均不超过3个。
对于高起本专业的开设,鼓励分校都进行申报。对于县级教学点(学习中心),有师资条件的也鼓励申报。其收费标准、教学计划等相关内容,学校会尽快落实通知。
(二)招生计划
每个教学点(学习中心)要做好充分的生源调研,结合往年秋季招生情况进行科学申报,避免随意性和盲目性。
(三)新增(恢复)教学点(学习中心)
1、新增教学点(学习中心),在“国家开放大学招生管理系统”填报拟新增学习中心基本信息、教师配备、设施情况等内容,并提交拟新增学习中心纸质报告和相关材料报省电大审批。
2、现有教学点(学习中心)拟申报“一村一”和“助力计划”学习中心,按备案程序执行,不需在“国家开放大学招生管理系统”内填写拟新增学习中心基本信息、教师配备、设施情况等内容,只提交拟新增学习中心纸质备案申请。
3、拟招收“一村一”和“助力计划”相关专业的新增学习中心,不再实行单独申报,按普通学习中心申报要求执行。
4、被撤销的教学点(学习中心)拟开展招生工作,须整改一年(从撤销之日算起)后,按照新增教学点(学习中心)的相关要求向省校申请恢复。省校进行考察审核,具备恢复条件的,向国家开放大学提交恢复申请和整改报告,获批后方可恢复招生。
新增专业、招生计划和新增(恢复)教学点(学习中心)为一次性申报。本次申报工作结束后,将不再接收相关申报。
三、申报材料
申报工作以分校(学院)为单位。分校(学院)负责所属教学点(学习中心)申报材料的汇总与上报。
(一)新增专业
提交新增专业报告和相关汇总表报省校审批。具体如下:
1、新增专业报告(分校“呈”字红头文件、盖章)
2、拟新增专业汇总表(系统打印)
3、拟新增专业教师配置情况表(系统打印)
(二)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申报需提交报告文件,并附招生专业及名额申报表。招生计划申报表从“国家开放大学招生管理系统”内下载打印。具体如下:
1、计划申报报告(分校“呈”字红头文件、盖章)
2、开放本科(专科起点)层次招生申报表(系统打印)
3、开放专科层次招生申报表(系统打印)
4、“一村一”本科层次招生申报表(系统打印)
5、“一村一”专科层次招生申报表(系统打印)
6、“助力计划”专科层次招生申报表(系统打印)
注:开放本科(高起点)的计划暂不申报。
(三)申报新增(恢复)教学点(学习中心)
提交拟新增(恢复)教学点(学习中心)报告、《国家开放大学学习中心申报表》、拟新增(恢复)教学点(学习中心)单位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各类教学设施实物图片及校园环境相片等。具体如下:
1、新增(恢复)教学点报告(分校“呈”字红头文件、盖章)
2、新增(恢复)教学点考察报告(分校提供)
3、《国家开放大学学习中心申报表》(系统导出打印,分校盖章,一式三份)
4、新增(恢复)教学点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5、教学设施实物相片及校园环境相片(扫描并A4打印,无须实体相片)
各分校(学院)招生申报文件材料按照新增专业、招生计划、新增(恢复)教学点分别装订,以学校正式文件及时报省电大。不符合规范要求的不予处理。
四、申报时间
通过“国家开放大学招生管理系统”进行2019年春季招生申报工作,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7日17时。书面申报材料盖章扫描后按照新增专业、招生计划、新增(恢复)教学点分类装文件夹于12月14日打包传至省校招生就业指导中心。未在系统填报而只传电子材料的,不予处理。
五、联系方式
(一)贵州广播电视大学招生就业指导中心
联系人:吴 异鲁丽
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云潭南路3号
邮编:550023
联系电话:0851-86867111
邮 箱:429401893@qq.com
2018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