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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开放大学关于开展2021年秋季开放教育招生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5-26 09:46        来源:招生就业指导中心

各分校(学院):

根据《国家开放大学关于2021年秋季学期新增学习中心、新增招生专业、招生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国开招函〔2021〕7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2021年秋季学期招生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开设专业

(一)开放本科(专起本)专业25个

金融学、法学、小学教育、广告学、汉语言文学、汉语言文学(师范方向)、数学与应用数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水利水电工程、工商管理、会计学、物流管理、市场营销、财务管理、公共事业管理(卫生事业管理方向)、公共事业管理(学校管理方向)、行政管理、护理学、土木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工程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学前教育、英语、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二)开放专科专业46

金融管理、投资与理财、保险、小学教育、学前教育、英语(语言教学方向)、英语(商务交际方向)、英语(文旅服务方向)、汉语言文学、传播与策划、广告设计与制作、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汽车营销与服务、计算机网络技术(网络管理方向)、计算机网络技术(网页设计方向)、计算机信息管理、数字媒体艺术设计、道路桥梁工程技术、工程造价、水利水电工程管理、药学、会计、电子商务、物流管理、公共事务管理(学校及社会教育管理方向)、行政管理、物业管理、社会工作(老年方向)、旅游管理、酒店管理、室内艺术设计、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药品经营与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老年服务与管理、健康管理、数控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园艺技术(都市园艺方向)、市场营销(营销与策划方向)、市场营销(市场开发与营销方向)、法律事务、护理、工商企业管理、建筑工程技术、建设工程管理。

(三)“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

1.本科专业2

园艺、农村区域发展

2.专科专业9

设施农业与装备、园艺技术、休闲农业、林业技术、园林技术、畜牧兽医、农业经济管理、行政管理(乡村管理方向)、工商企业管理(乡镇企业管理方向)。

(四)“新型产业工人培养和发展助力计划”专业9

计算机信息管理、计算机网络技术(网络管理方向)、计算机网络技术(网页设计方向)、煤矿安全技术与管理、数控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物流管理、数字媒体艺术设计、安全技术与管理。

二、申报内容及要求

)新增(恢复)学习中心

新增学习中心全部纳入学习中心和考点一体化设置试点。各分校(学院)拟申请新增学习中心必须同时符合正式考点设置的原则和条件,按照总部正式考点要求配备试卷保密室及软硬件设备设施。

各分校(学院)新增学习中心报送材料:拟新增学习中心纸质申请报告、《国家开放大学学习中心申报表》、《国家开放大学考点申报表》、《考点申报汇总表》、拟新增学习中心单位资质证明复印件、各类教学设施实物相片及校园环境相片、实地考察报告等报省校审批。各分校(学院)依托社会教育培训机构和企业申请学习中心时,需提供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人社局颁发的“办学许可证”;相关单位为非企业性质的,应提供民政部门颁发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上述证书都须提供包含正本、副本及年审页在内的完整材料(有效期内),且年审合格。申报学习中心的机构或企业应具有 3 年以上办学(培训)经历,办学条件良好(注册资本不低于50万)、管理规范,具备拟招生专业所需的教学软硬件条件和学生活动场所。

2.被撤销的学习中心,办学条件和相关工作状况有明显改善的,从撤销之日起一年以后,可以按照新增教学点(学习中心)相关要求申请恢复。申请恢复的教学点(学习中心)除上述规定的申报材料(除申请报告)外,还需一并提交纸质恢复申请和整改报告。

新增或恢复学习中心,必须经国家开放大学备案完成或审批通过后方可开展招生。

)新增招生专业

1、新增省校所开设专业范围内的专业

学习中心根据自身综合办学能力在省校所开设专业范围内自主确定新增招生专业。每季新增本科、专科专业均不超过3个。

新增专业时,学习中心在国家开放大学招生管理系统内填写拟新增专业基本信息及师资情况等内容,每个专业师资数量不少于6个(专职4个,兼职2个),并提交新增招生专业纸质报告报省校审批。

2、新增省校所开设专业范围外的专业

学习中心根据自身综合办学能力和服务地方及生源需求等要新增省校所开设专业范围外的专业时,请提前给省校联系,经同意后方可开展相关准备工作。

)招生计划

各教学点(学习中心)要做好充分的生源调研,结合往年春季招生情况编制招生计划,避免随意性和盲目性。通过国家开放大学招生管理系统填写报送各本专科专业的计划招生人数。

新增(恢复)学习中心、新增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为一次性申报。本次申报工作结束后,将不再接收相关申报。

三、申报材料

申报工作以分校(学院)为单位。各分校(学院)负责所属学习中心申报材料的汇总与上报。具体如下:

)新增(恢复)学习中心

1.新增(恢复)学习中心报告(分校红头文件)

2.新增(恢复)学习中心考察报告(分校提供)

3.《国家开放大学学习中心申报表》(一式三份)

4.《国家开放大学考点申报表》(附件1,一式三份)、《考点申报汇总表》(附件2)

5.新增(恢复)学习中心单位资质证明(复印件)

6.教学设施实物相片及校园环境相片(A4打印并扫描,无须实体相片)

)新增招生专业

1.新增招生专业报告(分校红头文件)

2.拟新增专业汇总表(系统打印)

3.拟新增专业教师配置情况表(系统打印)

(三)招生计划

1.计划申报报告(分校红头文件)

2.开放本科(专科起点)层次招生申报表(系统打印)

3.开放专科层次招生申报表(系统打印)

4.“一村一”本科层次招生申报表(系统打印)

5.“一村一”专科层次招生申报表(系统打印)

6.“助力计划”专科层次招生申报表(系统打印)

各分校(学院)招生申报文件材料按照新增(恢复)学习中心、新增专业、招生计划分别装订。不符合规范要求的不予处理。

、申报时间

1.在“国家开放大学招生管理系统”填报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2日。

2.书面申报材料于6月4日前邮寄至省校招生就业指导中心。

五、联系方式

未尽事宜联系贵州广播电视大学招生就业指导中心。

联系人:吴异  鲁丽  黄颖

地 址:贵阳市观山湖区云潭南路3号

邮 编:550023

联系电话:0851-86867111

附件1:国家开放大学考点申报表

附件2:国家开放大学考点申报汇总表




2021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