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确帮促内容
(一)招生方面
1、在招生任务的完成上,应进一步强调规模与质量协调发展,鼓励教学点超额完成任务。特别是春季就已经和接近完成全年招生任务的工作站和学习中心,动员他们秋季不要固守任务,应再创新绩。
2、在招生宣传的开展上,应重点督促教学点严格按照省校发布的宣传口径进行招生宣传:招生主体是国家开放大学(中央广播电视大学);省一级是国家开放大学(贵州分部)(贵州广播电视大学)。毕业时颁发国家开放大学毕业证书(部分本科专业由国家开放大学与普通高校联合颁发毕业证书)。本科(专科起点)学生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申请合作高校学位。
(二)教学方面
1、了解教学点专业开设、课程设置、课表安排、教材订制、师资状况等方面的情况,并如实记录、反馈省校教务部门。
2、根据教学点教学工作实际开展情况,收集基层电大意见和建议,同时也针对性地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
四、帮促相关要求
(一)为推进帮促工作流程化、规范化,特拟定了帮促工作情况表,各帮促组应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实事求是地完成相关内容的填写。9月30日前,以帮促小组为单位,牵头部门负责人将相关情况表及工作总结整理后交招生就业指导中心。(二)在帮促工作开展中,各帮促组应注意多形式收集材料,包括照片、帮促笔记、帮促简报、意见梳理等,作为帮促工作支撑材料,力求全面反映帮促工作进展情况和帮促单位招生情况;
(三)实施帮促工作期间,招生就业指导中心将采取随机电话抽查的方式,对各帮促组人员到位情况、帮促举措实施情况、离岗情况等进行了详细了解、记录和通报,对帮促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五、其他事宜
其他未尽事宜可咨询招生就业指导中心。
联系人: 陈老师
联系电话:0851-6824092
招生帮促群:279150027(招生帮促联络组)
附件:
1、招生帮促工作计划表(小组)
2、招生帮促工作情况表(个人)
3、教学帮促工作情况表(个人)
招生就业指导中心 教务处
2014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