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习中心:
根据《国家开放大学关于印发“新型产业工人培养和发展助力计划”试点学历教育2015年秋季招生方案的通知》(国开招2015年〔2015〕8号)文件精神,将2015年秋季“新型产业工人培养和发展助力计划”(以下简称“助力计划”)春季招生方案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具备招生资格的学习中心及招生专业
根据规定,开展“助力计划”招生的单位统称“学习中心”,我校2015年秋季具备招生资格的学习中心共7个,分别为:成开院学习中心、黔东南学习中心、遵义学习中心、黔西南学习中心、安顺学习中心、水钢学习中心、六枝学习中心。
招生专业为煤矿安全技术与管理、电气自动化技术、采矿工程、数控技术、数字媒体设计与制作、网络技术、物流管理、信息管理等8个专科专业。
二、招生对象与毕业要求
具有普通高中、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和中等专业学校及以上毕业证书的学习者,可注册学历教育相关专业进行学习。学生通过课程平台参加自主选课和学习,修完课程规则规定的学分,并获得至少一种职业资格证书或岗位技能证书,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经审核通过即准予毕业,颁发国家开放大学毕业证书,教育部给予毕业证书电子注册。
三、注意事项
(一)“助力计划”试点学历教育招生宣传、入学资格审核、入学水平测试、新生注册及方案的执行等按照《贵州广播电视大学关于印发2015年秋季招生方案的通知》(黔电大校字〔2015〕56号)的相关要求执行。
(二)各学习中心要以多种形式加强与当地行业、企业的合作,充分发挥行业、企业在人才培养全过程中的优势和作用,在学历和非学历教育有机衔接,学习中心、课程教学团队和实践教学基地的建设与运行等方面开展合作,共同保证人才培养质量。
(三)各学习中心要正确认识和处理规模、质量、结构、效益的关系,加强学习中心的建设与管理,进一步完善专业教学条件,提高教学、管理及学习支持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四)2015年秋季,国家开放大学拟在“助力计划”项目中,选择部分单位开展“课程开放”和“随时接受学生注册入学和进行课程注册学习”等试点,同时开展相关课题研究,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其他事项
执行过程中遇到新问题、新情况,请及时与省电大招生就业指导中心或国家开放大学联系。
(一)省电大招生就业指导中心
联 系 人:李老师 陈老师
联系电话:0851—86867111(传真)
(二)国家开放大学招生管理系统技术服务
联 系 人:段老师
联系电话:010—575192327
电子邮箱:zhaosheng@crtv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