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校(学院):
根据《关于国家开放大学2020年春季新增学习中心、新增招生专业、招生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国开招〔2019〕6号)精神,结合实际,现将2020年春季招生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础数据维护
在招生申报前,各教学点(学习中心)需要对其基本信息、设施情况、教师配备等基础信息进行客观、准确的更新维护。该项工作只需在招生管理平台内操作即可。
在维护和新增教师信息时,对专兼职、年龄、教龄、毕业学校、专业、职称等如实填写,毕业学校不能简写,注意所授课程与所学专业匹配度。
二、开设专业
(一)开放本科(专起本)专业20个
金融学、法学、小学教育、广告学、广告学(设计与制作方向)、汉语言文学、汉语言文学(师范方向)、数学与应用数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水利水电工程、工商管理、会计学、物流管理、市场营销、财务管理、公共事业管理(卫生事业管理方向)、公共事业管理(学校管理方向)、行政管理、护理学、土木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学前教育、英语。
(二)开放专科专业41个
证券与期货、金融管理、投资与理财、保险、小学教育、学前教育、英语(师资培养方向)、英语(经济贸易方向)、英语(国际旅游方向)、汉语言文学、文秘、传播与策划、广告设计与制作、计算机网络技术(网络管理方向)、计算机网络技术(网页设计方向)、计算机信息管理、数字媒体艺术设计、道路桥梁工程技术、工程造价、水利水电工程管理、药学、会计、电子商务、物流管理、公共事务管理(学校及社会教育管理方向)、行政管理、物业管理、社会工作(老年方向)、旅游管理、酒店管理、室内艺术设计、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药品经营与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老年服务与管理、数控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园艺技术(都市园艺方向)、市场营销(营销与策划方向)、市场营销(市场开发与营销方向)、法律事务、护理、工商企业管理、建筑工程技术、建设工程管理。
(三)“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
1、本科专业2个
园艺、农村区域发展
2、专科专业11个
设施农业与装备、园艺技术、茶树栽培与茶叶加工、作物生产技术、休闲农业、林业技术、园林技术、畜牧兽医、农业经济管理、行政管理(村镇管理方向)、工商企业管理(乡镇企业管理方向)。
(四)“新型产业工人培养和发展助力计划”专业7个
计算机信息管理、计算机网络技术(网络管理方向)、计算机网络技术(网页设计方向)、煤矿安全技术与管理、数控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物流管理、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三、申报要求
(一)新增(恢复)教学点(学习中心)
1、分校新增教学点(学习中心)需在“国家开放大学招生管理系统”填报拟新增学习中心基本信息、教师配备、设施情况等内容,并报送拟新增学习中心纸质报告和相关材料(《国家开放大学学习中心申报表》一式三份、拟新增学习中心单位资质证明复印件、各类教学设施实物相片及校园环境相片、分校实地考察报告等)报省电大审批。分校依托社会教育培训机构和企业申请学习中心时,需提供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人社局颁发的“办学许可证”;相关单位为非企业性质的,应提供民政部门颁发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上述证书都应该在有效期内且年审合格。申报学习中心的机构或企业应具有3年以上的办学(培训)经历,办学条件良好、管理规范。
2、被撤销的教学点(学习中心),办学条件和相关工作状况有明显改善的,从撤销之日起一年以后,可以按照新增教学点(学习中心)相关要求申请恢复。申请恢复的教学点(学习中心)除上述规定的申报材料(除申请报告)外,还需一并提交纸质恢复申请和整改报告。
新增或恢复教学点(学习中心),必须经国家开放大学备案或审批通过后方可开展招生。
(二)新增招生专业
教学点(学习中心)在省校上述开设专业范围内自主确定新增招生专业。每季新增本科、专科专业均不超过3个。
对新增一般专业,教学点(学习中心)在“国家开放大学招生管理系统”内填写拟新增专业基本信息及师资情况等内容,每个专业师资数量不少于6个(专职4个,兼职2个),并提交新增招生专业纸质报告报省电大审批。
对新增护理学(专科起点本科)、护理(专科)、药学(专科)、药品经营与管理(专科)等特殊专业的,教学点(学习中心)除了按新增一般招生专业要求进行外,还需提供当地教育或卫生行政部门的书面同意文件。
(三)招生计划
每个教学点(学习中心)要做好充分的生源调研,结合往年春季招生情况进行科学申报,避免随意性和盲目性。
新增(恢复)教学点(学习中心)、新增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为一次性申报。本次申报工作结束后,将不再接收相关申报。
四、申报材料
申报工作以分校(学院)为单位。分校(学院)负责所属教学点(学习中心)申报材料的汇总与上报。
(一)申报新增(恢复)教学点(学习中心)
提交拟新增(恢复)教学点(学习中心)报告、《国家开放大学学习中心申报表》(一式三份)、拟新增(恢复)教学点(学习中心)单位资质证明复印件、各类教学设施实物图片及校园环境相片等。具体如下:
1、新增(恢复)教学点(学习中心)报告(分校“呈”字红头文件、盖章)
2、新增(恢复)教学点(学习中心)考察报告(分校提供)
3、《国家开放大学学习中心申报表》(系统导出打印,分校盖章,一式三份)
4、新增(恢复)教学点(学习中心)单位资质证明(复印件)
5、教学设施实物相片及校园环境相片(扫描并A4打印,无须实体相片)
(二)新增招生专业
提交新增招生专业报告和相关汇总表报省校。具体如下:
1、新增招生专业报告(分校“呈”字红头文件、盖章)
2、拟新增专业汇总表(系统打印)
3、拟新增专业教师配置情况表(系统打印)
(三)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申报需提交报告、招生专业及名额申报表。招生计划申报表从“国家开放大学招生管理系统”内下载打印。具体如下:
1、计划申报报告(分校“呈”字红头文件、盖章)
2、开放本科(专科起点)层次招生申报表(系统打印)
3、“一村一”本科层次招生申报表(系统打印)
4、开放专科层次招生申报表(系统打印)
5、“一村一”专科层次招生申报表(系统打印)
6、“助力计划”专科层次招生申报表(系统打印)
各分校(学院)招生申报文件材料按照新增(恢复)教学点(学习中心)、新增专业、招生计划分别装订,以学校正式文件及时报送省电大。不符合规范要求的不予处理。
五、申报时间
通过“国家开放大学招生管理系统”进行2020年春季招生申报工作,截止时间为2019年11月19日17时。书面申报材料于11月24日前邮寄至省校招生就业指导中心。
请各分校及教学点(学习中心)在截止日期前完成系统填报及书面申报材料报送工作。
六、联系方式
(一)贵州广播电视大学招生就业指导中心
联系人:吴 异 鲁 丽
地 址:贵阳市观山湖区云潭南路3号
邮 编:550023
联系电话:0851-86867111
2019年11月13日